北辰区工信局关于<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情况总结
近日,区工信局开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区工信局通过以下方面开展宣传工作:
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认真学习,深入了解掌握《条例》的制定背景、条款内容以及落实举措,积极采取集体学习的方式切实对《条例》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学习,做到人人皆知、全员覆盖,不留死角。
二是结合日常工作对工业企业开展《条例》宣传,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信用修复为重点,创新工作招法,通过走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对《条例》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将《条例》宣传作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来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做好《条例》宣传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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