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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和标准建设

发布时间:2022-04-29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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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拟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做法为:深圳将加强信用基础支撑,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围绕创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目标,助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创新信用监管机制,着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信用服务创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中有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也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率先构建统一的社会信用平台”的实施路径,以“构建诚信社会,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服务经济内循环”为目标,推动市场监管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两个现代化”,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和信用监管“两个全覆盖”,积极培育信用产业和信用亮点工程,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先行示范打造信用建设深圳样板。

  据了解,根据国家及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及任务安排,结合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及深圳市实际,深圳将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和标准建设。用好特区立法权,加快推进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筹备深圳市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深圳市信用地方标准的建设。

  其次,更大范围开展“信易贷”工作。进一步加强与银行机构的信用信息双向共享,助力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推进本市平台与国家“信易贷”平台深度对接联通。定期向国家“信易贷”平台推荐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名单。落实中央有关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部署,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深化金融、电信等十大领域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失信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

  开展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运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载体,结合消费评价指数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引导经营者主动发布综合信用或产品和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对消费领域经营者信用进行评价。及时曝光和披露典型案例,构建产品质量全程追溯和风险监控体系。

  再次,落实信用承诺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部署,公布深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推动审批替代信用承诺的全领域应用。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加强信用承诺信息及信用承诺履约践诺情况信息的记录、归集和共享,实现信用承诺的标准化、自动化和闭环管理。

  在推进信用服务创新方面,深圳会组织开展全市信用服务机构的调研和统计,建立全市重点信用服务机构名录。推动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支持前海开展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打造全国一流的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新高地,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支持宝安区创建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推动信用建设和企业合规建设融合发展。

信用中国 |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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