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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六个精准” 市应急管理局着力提升执法效能

发布时间:2024-09-30 | 来源:信用天津 | 专栏: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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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市应急管理局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重要抓手,狠抓关键环节,优化执法方式,聚焦“六个精准”纵深推进精准执法,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一、执法对象精准,“有的放矢”紧盯重大风险

综合应用行政执法、事故案例等数据信息,研判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确定安全生产风险较高、隐患较多的重点企业,科学编制监督检查计划。依托“天津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平台”,实时采集企业信用信息,动态评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行政执法。同时,认真分析研判被查企业基础数据,提前了解企业风险类型、工艺特点及重点部位,提前为其实施风险“画像”,精准制定检查方案,强化运用“四不两直”、“解剖麻雀”式检查,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执法依据精准,“查准要害”提高办案效能

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深度检查指导表,危险化学品方面,涵盖安全基础管理、设计与总图、工艺、设备、电仪、应急管理等6个方面73个子项;工贸方面,包括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等涉及高危领域、关键环节,提升执法工作精准度,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务求实效。编制印发《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天津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实施指南(试行)》,明确执法事项326项,对20条重大隐患增加63项具体判定情形,通过执法内容清单化、指导目录本地化、判定标准细致化确保执法依据细致完整。

三、裁量适用精准,“对症用药”确保过罚相当

制定公布《天津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31部法律、法规、规章中有一定处罚幅度的229种罚款,划分为综合类51项、资格培训类26项、危险化学品类101项、非煤矿山类15项、建设项目类11项及工贸类25项裁量内容,依据违法事项数量、性质、后果、持续时间、涉及人数、违法所得、项目投资额等要素,细化裁量标准,并将相关内容纳入我市执法全员培训内容。同时,印发并修订《天津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等制度文件,对符合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容错机制,进一步落实包容审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四、审核监督精准,“问题导向”做好后半篇文章

持续深化法制审核“四个二”工作机制,即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由两名法制审核人员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两级法制机构审核、疑难复杂案件由两级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全部行政处罚案件均经由两次案审会合议讨论,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制定印发《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成立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对案卷评查、案例公示、数据分析、会议通报、随同检查、约谈提醒、专项监督7方面进行规范,严格落实监督职责。今年以来,对和平、河西、执法总队等23个单位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检查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并围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小马拉大车赋权行政执法事项”等问题,深入各区开展执法督察,着力推动补短板、强弱项。

五、培训教育精准,“靶向施策”提升执法水平

始终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的重要举措,围绕“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工作思路,坚持每周一次业务培训、每月一次以案释法、每季一次执法干部大讲堂,通过专题授课、案例教学、研讨交流、答题考试、模拟听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学习,靶向定位、精准施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业务培训28次,受训干部1344人次。同时,持续深化“1+16”工作模式,2024年,累计开展“1+16 ”联合执法50余次,通过现场示范执法检查、规范执法文书填写和行政处罚程序调查取证等方式着力增强基层执法干部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执法服务精准,“潜心问诊”助力企业发展

强化指导服务,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差异化现状和企业需求,坚持“因材施教”,将普法实景课堂搬进企业现场,赴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政策宣讲、普法宣传等形式,针对性做好普法释法服务工作,让“差生”跟上,“优生”更优。同时,针对企业受处罚后在上市、融资、并购、招投标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及时为企业纾难解困,并针对被处罚企业,通过发放《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指导指南及有关注意事项操作手册》(明白纸),指导企业及时修复信用信息,切实助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护航高质量发展。

信用天津 |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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