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气象局开展《天津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宣传活动
《天津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北辰区气象局积极落实市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系列《条例》宣传活动。
利用受众较广的“北辰气象”微信公众号宣传《条例》,还通过该微信公众号的政务公开栏目全文刊载《条例》内容。通过覆盖全区的50块电子显示屏,滚动推送《条例》宣传信息。还通过121天气预报短信平台向全区8241短信用户发送《条例》宣传。
下一步,北辰区气象局将以北辰区“12.4”宪法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条例》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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