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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北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2-02 | 来源:北辰政务网 | 专栏:信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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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北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4年1月17日 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北辰区人民法院院长刘砚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北辰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意报告提出今后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准确理解和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经济强区、魅力北辰”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北辰政务网 |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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