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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推行告知承诺制 104项证明事项不再索要有关证明

发布时间:2021-03-30 | 来源:昆明日报 | 专栏:联合奖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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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让人们烦恼不已的一些证明事项即将成为历史。日前,昆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

  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意味着什么?

  企业和群众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将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不再索要有关证明。按《方案》要求,将严格按照省政府公布的第一批10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办理有关事项,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不再索要有关证明,是不是就没有证明了,市民办任何事也不需要开证明了?

  当然不是。《方案》指出,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得实施告知承诺制。而且,告知承诺制适用退出机制: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按原程序办理;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市级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拓展可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的,按照程序报批后进行调整。

  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办理事项,《方案》明确,要加强平台建设,确保线上线下融合办理;要加快完成业务系统对接,确保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效果。通过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网站和业务系统、各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等渠道公布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查询、索取或者下载。

  不用证明了,但监督却不能松懈。《方案》明确,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要采取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者协助核查等方式开展事中事后核查。
  对明确免于事中事后核查的承诺,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做好日常监管。同时,将积极探索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对于虚假承诺要依法依规实施惩处,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推送至昆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要积极探索事前信用评估预警和责任保险制度,加强事前风险防控,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能引发的行政赔偿风险。此外,还将建立督察情况通报制度和改革容错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依托中国法律服务网的“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确保“减证便民”落到实处。

昆明日报 |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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