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强统计诚信建设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多举措推进诚信建设工程落地见效。
内蒙古局将诚信建设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弘扬统计诚信文化,深入开展公职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增强信用意识和诚信行政的自觉性。通过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收集公职人员诚信信息,作为各处室局、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奖惩、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内蒙古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负责的“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认定、选送工作。加大“统计诚信企业”宣传报道力度,提升企业如实填报统计数据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
依法行政是建设诚信政府的基础,2024年3月,内蒙古局结合统计机构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实践,联合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夯实统计依法行政制度基础。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上对统计权责清单进行更新,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进一步扩大公示范围,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内蒙古局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诚实守信的激励约束机制,全力谱写内蒙古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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