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广)源街开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人无信而不立,业无信而不兴。为进一步做好《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加强辖区居民的诚信教育,树立诚实守信的意识,大力营造“以诚润津、以信兴城”的良好氛围,近期,青(广)源街组织开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进社区活动。
工作人员围绕《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失信法律责任等内容向居民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针对“哪些行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对失信主体规定了哪些惩戒措施”“不良诚信记录是否还能抹去”等居民较为关心的内容进行了答疑解惑,居民们表示获益匪浅。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加强了辖区居民的诚信教育,提高辖区居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素质,使“知信、守信、用信、护信”的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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