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标准规范 >> 本区标准规范 >> 新闻详情

北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1-12 | 来源:北辰政务网 | 专栏:标准规范
分享到:

日前,北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南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志刚、陈秀华、刘基智、祁惠红、杨彦杰出席。副区长赵春兴、区人民法院院长刘砚华、区人民检察院、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和大会有关事项,听取区政府关于 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 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北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22 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通过个别代表为区十八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请求辞去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北辰政务网 | 2024-01-12

请进行滑动验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