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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建设局关于修改《绍兴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09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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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经研究,对《绍兴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绍市建设〔2022〕52号)部分内容实施修改。

  一、修改内容

  (一)第(七)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周期由3个月修改为“1个月”。

  (二)第(九)条信用等级修改为

  房建:

  A(优秀):105分以上(含),

  B(良好):95—105分(含95),

  C(一般):85—95分(含85);

  D(较差):85分以下。

  市政:

  A(优秀):103分以上(含),

  B(良好):88—103分(含88),

  C(一般):85—88分(含85);

  D(较差):85分以下。

  E(差)。

  (三)第(九)条信用等级直接降为E级的第2点,修改为“发生转包、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第(十)条第一款发生虽未亡人但社会影响比较恶劣事故的,信用等级在原有基础上下降一级,降档有效期修改为“3个月”。

  (五)第(十)条第二款发生一般事故的,信用等级在原有基础上下降一级,降档有效期修改为“6个月”。

  (六)第(十)条第三款发生较大事故的,信用等级在原有基础上下降二级,降档有效期修改为“12个月”。

  二、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原《绍兴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绍市建设〔2022〕52号)同时废止。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管理办法实行动态调整,并公布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信用中国 | 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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