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布2021年度16个区 政务诚信建设评价结果
政务诚信是“第一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头羊”,对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具有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推进法治诚信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市诚信办于2021年首次组织开展天津市16个行政区政务诚信建设评价工作。
按照《2021年度天津市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通过自查自评、网络监测、实地调研等方式,围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政务信用管理及政务失信负面舆情等六个维度,对各区政务诚信建设情况开展全面评价。现将2021年度天津市各区政务诚信建设评价结果公布:
一等次
滨海新区、河西区、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静海区。
二等次
和平区、河东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宁河区、蓟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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