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标准规范 >> 本区标准规范 >> 新闻详情

北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4-01 | 来源:北辰区融媒体中心 | 专栏:标准规范
分享到:

3月30日上午,北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平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裘地、李志胜、祁惠红、于静出席,副区长马希荣、区人民法院院长刘砚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旭彤、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区委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精神;

   随后,会议表决通过了李静等同志的人事任免事项,王志平向李静等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命的人员进行了郑重的宪法宣誓和供职发言。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北辰区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北辰区融媒体中心 | 2021-04-01

请进行滑动验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