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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祥瑞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30915953871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辰应急罚﹝2024﹞4-0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未经许可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天津市祥瑞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停止储存经营活动,没收违法储存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420袋(25kg/袋)和氢氧化钾120袋(25kg/袋),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柒拾伍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万元): 1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1.687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5
处罚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3MB15840791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3MB1584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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