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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三瑞涂装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3550350224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辰应急罚﹝2024﹞4-0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
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根据其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以上事实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万元): 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0
处罚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3MB15840791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3MB1584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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