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信用修复 异议申诉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钰恒升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1MA06HX2E2D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W1132024004
违法行为类型: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违法事实: 施工过程中无雾炮降尘措施、裸土未苫盖、大门口无冲洗设施
处罚依据: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5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 (万元): 3.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25
处罚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3MB1616560B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3MB161656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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