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信用修复 异议申诉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明轩燃气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6877419986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辰综执处决字2024第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拾万元
罚款金额 (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05
处罚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3MB1631189X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3MB163118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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