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信用修复 异议申诉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通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2066885438Y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Z1132023001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违法事实: 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使用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工程合同价款(1842000)百分之二计36840元罚款
罚款金额 (万元): 3.68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05
处罚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3MB1616560B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3MB161656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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