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信用修复 异议申诉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河城嘉禾(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3MA05XYHK6J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辰消行罚决字〔2023〕第00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处罚内容: 给予上河城嘉禾(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万元): 11.1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25
处罚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718241444G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71824144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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