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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新光大眼镜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3MA06WWD74M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辰市监处罚〔2022〕1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违法事实: 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没收生产日期为2019年9月5日,有效期至2021年9月4日,产品批号为190902,该隐形眼镜润滑液标签标注注册证编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国械注准20173220903,生产许可证编号:陕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059号是“伊丽视”隐形眼镜润滑液(10ml)1盒;2.罚款500元
罚款金额 (万元): 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2/5/6
处罚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3MB1916029E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3MB191602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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