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津市钧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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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3MA077WJK3B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津辰环罚字〔2021〕2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
违法事实: | 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群众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第1328批,我局执法人员李建垒、周春明于2021年5月6日对位于北辰区九园公路苏宁云仓南侧、津武公路西侧的天津市钧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主要从事石料破碎,主要工艺为破碎、筛选,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厂区中央建有一套破碎、筛选设备,该单位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去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依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 |
罚款金额 (万元): | 0.0996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0/18 |
处罚机关: | 北辰区生态环境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20113MB1765451R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辰区生态环境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20113MB1765451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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