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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出台信用政策 积极战疫者可获信用加分

发布时间:2020-03-31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联合奖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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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当前,积极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工作者,不仅收获社会各界的钦佩和点赞,也将获得信用加分。记者2月14日从郑州市发改委获悉,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信用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凡是在防控疫情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企业,均将获得良好信用加分,并将享受相应的奖励措施。

  七类人可申报个人良好信用

  可申报良好信用信息的个人主要指医务人员、公安干警等战“疫”一线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以下7种情况:

  参加湖北疫情防控及其他地市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信用信息;

  参与医疗救护、疾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公安干警、交通管理人员、市场监管等信用信息;

  参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城乡村居社区安全的志愿者信用信息;

  参与维护城市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人员,以及参加防疫的后方支援、舆论引导、信息统计等保障人员信用信息;

  捐款捐物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个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

  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临时性紧急生产任务的企业、在疫情防控保障物资供应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或组织的法人及相关高层管理人员信用信息;

  参加防疫工作受到国家、省、市、区(县)表彰的个人信用信息。

  而对于隐瞒病情、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等情况,或者有逃避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行为,除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向市信用平台归集,记入个人不良信息。

  “红黑榜”记录企业抗疫表现

  与此同时,《通知》还将针对组织和企业推出“红黑榜”。全市疫情结束后,市信用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发布“疫情防控工作社会信用红黑榜”。

  其中,红榜名单主要包含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防疫防控救治任务、临时性紧急生产任务、疫情防控保障物资供应、捐款捐物支援防疫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企业。

  黑榜名单主要包含,防疫期间不服从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有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国家、省、市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措施的企业或组织。

  红黑榜奖罚分明

  被列入“红黑榜”名单的组织和企业,将会收到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措施。

  根据《通知》要求,被列入疫情防控工作社会信用红榜名单的企业或组织,将在政府政策扶持、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惠民便企政策。而被列入黑榜名单的企业或组织,将在政府政策扶持、评优评先等方面受到限制。值得注意的是,因疫情导致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出现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暂不纳入市信用平台。
  信用优秀及以上的市民,可在图书借阅、养老、医疗、租赁、出行、信贷、旅游等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据了解,个人信用信息的报送以自主自愿为原则,可通过两个渠道报送,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或个人随时通过“i郑州”APP“商鼎分”,上传个人相关证明材料。

信用中国 |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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