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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辰区诚信建设年活动工作 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 | 来源:信用北辰 | 专栏: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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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诚信建设活动工作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的收官之年,也是《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实施年,为了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经报请区领导同意,决定在2021年开展“北辰区诚信建设年”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动员全区力量,全面加强诚信建设。力争经过1年努力,我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社会诚信水平显著提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发挥作用,行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高,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形成;诚信价值感知度和获得感显著增强,诚实守信、重信守诺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信用中国(天津北辰)平台技术保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全面建成功能完备的信用信息系统,全区信用信息归集量显著提高。信用监测考核指标排名位居全市前列,打造“诚信北辰”。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信用信息基础建设

 

1.完善信用中国(天津北辰)平台。按照国家、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工程标准要求和“建设、管理、应用”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完善信用中国(天津北辰)平台,将其打造成为全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公示查询、信用应用、诚信宣传的总窗口、总枢纽。按照信用建设服务行业监管要求,升级改造重点行业现有业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嵌入政务服务、日常监管流程。(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委网信办)

2.全面归集信用信息。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天津市“双公示”迟报、瞒报双清零部署要求,确保“双公示”信息质量,杜绝瞒报、迟报情况的发生。组织编制《北辰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依法依规及时、全量归集各类信用基础信息,持续提升信用数据库数据量,不断扩大“信用北辰”影响力,全力为全区各单位政务服务、行政监管提供信用信息支持。(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开展重点专项行动

1.加大《信用条例》宣传力度。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决策部署,以宣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为主要内容,按照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辰区<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方案的通知》(津辰诚信建设领导小组〔2020〕3号)要求,通过加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宣传、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2.大力推广“信易贷”。大力宣传推广全国和天津市“信易贷”平台。结合日常工作、“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132”工作机制,及时通知本辖区、本领域中小微企业在国家、天津市“信易贷”平台注册、发布融资需求,引导、鼓励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该平台获得信贷资金支持,解决融资难题,助力企业长远发展。(责任单位:各镇街、开发区,区工商联、农业农村委、工信局、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3.不断拓展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持续深入开展“信易游”“信易购”等活动,不断完善“信易租”“信易阅”“信易医”“信易+养老”“信易+招聘”等方案,探索开展具有北辰特色,符合北辰区城市功能定位的“信易+”应用场景,争取在市级媒体、中央媒体宣传报道,形成一批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应用,充分释放信用价值,让守信者享受更多便利与优惠。(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商务局、住建委、医保局、卫健委、民政局、人社局、运管局、区委宣传部等有关单位)

4.全面开展诚信创建活动。一是开展政务诚信创建活动,全面梳理、排查、整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清欠情况、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和被行政处罚情况,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建设诚信机关,杜绝严重失信事件发生。二是开展商务诚信创建活动,不断提高A级纳税人企业和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比例,开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严重失信主体的专项治理,避免重大失信事件发生。三是开展基层、行业诚信创建活动,结合市域社会化治理试点城市创建、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等,在基层、行业领域开展“信用社区”、“诚信居民”、“道德银行”“信用示范街区”“信用示范园区”“信用示范楼宇”“信用示范景区”等创建、评选活动,增加守信红利、提高失信代价。(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北辰海关、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法院,各镇街、开发区等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5.探索创新应用。围绕区域信用管理和信用治理制度创新、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特色创新、信易贷平台应用推广、信用园区、信用街镇示范创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等方面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信用创新大讨论,通过邀请专家、信用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出谋划策、号脉问诊,加强诚信教育、宣传、培训,形成诚信建设思想共识和情感共鸣,积极主动探索开展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应用,力争形成一批信用创新成果。(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开发区等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三)强化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落实。各镇街、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充实工作力量,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2.加强资金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协调,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信易+”应用、信用创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诚信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3.加强督导考评。完善《天津市区域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0年调整版)责任分工表》,每2个月开展一次工作成果的监测评价,建立简报、通报制度,通报完成情况,加强督办,查漏补缺,做好年终总结,将全年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组织部)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1年2月-2021年3月):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组织开展第一阶段培训;各成员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

 (二)第二阶段(2021年3月-2021年12月):分领域、部门组织开展第二阶段培训,全面归集信用信息,持续开展重点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开展“北辰区诚信建设年”活动作为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北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抓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我区信用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自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

(二)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把诚信建设年活动与区域信用状况监测评价考核指标、市域社会化治理试点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成果巩固等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做到“一举多用”“一措多效”,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实效。

(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以诚信建设年为契机,把深入开展诚信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长期坚持下去,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

(四)健全制度,着眼长远。要紧紧围绕诚信这一主题,注重制度建设,形成有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巩固活动成果,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信用北辰 |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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