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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在六方面实现突破创新

发布时间:2020-07-15 | 来源:信用天津 | 专栏:信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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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共同举办天津创业担保贷款市级经办启动仪式。市就业服务中心作为创业担保贷款市级经办部门,与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现场签署经办协议。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将在我市开放21个营业网点作为创业担保贷款市级经办网点,为我市小微企业和重点创业群体提供就业创业、资金扶持等服务。仪式现场,5位个人创业者和5家小微企业代表获发创业担保贷款957.7万元。
“我们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智能化装备研制研发,疫情期间接到了防疫设备的生产任务,却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没想到建行主动联系我们,给我们解决了大难题。”天津可宏振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史屹君告诉记者,通过市级经办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他们不到一周就拿到了100万元的资金注入,“很多手续都能通过线上递交办理,高效又便捷。”

    据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光介绍,今年以来,为克服疫情影响,本市出台了一揽子支持创业的利好政策,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扶持体系。创业担保贷款作为对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最直接、最有效的扶持措施,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融资慢、融资难的问题,得到了创业者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落实“双创”战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天津出台了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对政策体系、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进行了调整,并在贷款范围、贷款额度等六方面实现了突破创新。

    扩大了贷款范围。在本市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贷款要求的,均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当年新招用符合规定条件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且无违法违纪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提高了贷款额度。对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落户5年内“海河英才”等重点创业群体和“项目+团队”成员,贷款最高额度上浮至50万元,以同一个“项目+团队”成员共同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总额最高可至300万元。

    延长了贷款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2年,允许展期1次,最长不超过1年。

    拓展了担保方式。除以创业担保基金担保外,允许以信用、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多种方式提供担保,对“项目+团队”成员,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以及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国家级和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的借款人,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提高了贴息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的50%予以贴息。

    丰富了经办渠道。为进一步拓宽创业担保贷款的获取渠道,为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资金支持,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除可到经营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外,还可到市级经办银行网点办理,有申请贷款意愿的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可就近到经办网点咨询、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

信用天津 |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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